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5-04-25
根据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》(渝林计[2013]141号)和重庆市林业局《关于同意奉节县2013年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》(渝林造[2013]119号)精神,我县结合相关实际情况将2013年集体林森林抚育任务分解到青莲镇、岩湾乡和兴隆镇。现根据奉节县林业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,结合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申报实际情况,同意2013年集体林森林抚育10000亩在青莲镇白家、黄花村,岩湾乡五星、作坊村和兴隆镇友谊村实施。其中青莲镇白家村1993.2亩、黄花村1006.8亩,岩湾乡五星村959.7亩、作坊村2040.3亩,兴隆镇友谊村4000亩。现予公示,公示期自即日起七天。
联系电话:县财政局 56565081
县林业局 567898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