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缠足并非易事。它是一个漫长且痛苦的过程。从五六岁起,女童便开始接受缠足。每年农历八月二十四日,开始缠足。首先是将脚的四个脚趾弯曲并裹紧,直到脚部的形状固定。接着,穿上尖头鞋,白天走路时需有人扶持,促进血液流通。到了晚上,脚上裹的布被用线缝紧,防止脱落。这个过程持续到七八岁时,脚趾骨被迫弯曲,再次加紧裹紧,随着日复一日的继续缠绕,脚部逐渐变形。最终,女性只能依靠脚趾大拇指支撑行走,直到脚部变得如“小瘦尖弯香软正”那样纤细。
尽管缠足给女性带来了极大的痛苦,为什么它会在各个社会阶层间流行呢?
首先,缠足被视为女性高贵与优雅的象征。清朝时有首打油诗描述了这一点:“小姐下楼格登登,丫头下楼扑通通,同是一般裙钗女,为何脚步两样声?”这首诗展示了缠足在当时已成为女性尊贵的象征之一。元代伊世珍在《琅环记》中也提到,富贵人家女性必须缠足,因为“圣人重女而使之不轻举”,所以裹足使她们只能呆在闺阁中,外出时则有车驾接送,足部无需劳作。
其次,缠足也是为了迎合古代男性的审美。李煜钟爱的窅娘便是为了讨好男性审美而开始缠足。唐伯虎在诗中写道:“第一娇娃,金莲最佳,看凤尖一对堪夸,新荷脱瓣月生芽。”除此之外,男性还将缠足的绣花鞋当作饮酒娱乐的器具,甚至以“金莲杯”来命名。例如,明朝的陶仲仪记载了一则故事,讲述杨铁崖见到一位舞女的缠足纤细,便脱下她的鞋子用作酒杯。
还有一些人更为荒唐,竟然提出“缠足御边”的说法。明朝中期,有一位官员名叫黄冈瞿,建议以缠足来限制女性的自由,“使男子惑溺,减其精力”。这种想法不仅无理,更显得荒谬至极。
最后,缠足风靡各阶层,最重要的原因是女性希望通过缠足找个好婆家。在当时,娶妻的首要条件是女性必须拥有“金莲”。无论富贵贫贱,男性看重的不是女子的相貌与品德,而是她是否缠足。河南安阳流传着一首歌谣:“裹小脚,嫁秀才,吃馍馍,就肉菜;裹大脚,嫁瞎子,吃糠菜,就辣子。”即使父母心有不忍,也不得不为了女儿的未来,狠下心为她缠足。这是被社会传统和舆论所迫的无奈选择。
缠足在全国范围内盛行,特别是在山西、山东、甘肃、陕西等地。缠足不仅是一种风俗,更关乎女性一生的命运。如果不缠足,父母便会觉得羞耻,婆家也会因此感到耻辱,女子的未来将充满无尽的困苦和悲惨。
结语
愚昧造就了陋习,而这些陋习又因为社会习俗的延续而固化成无法改变的传统。男性口口声声念着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损伤”,然而却要求女性为迎合他们的审美标准,付出身体上的伤害。女性的缠足史不仅是一段充满血泪的文化史,更是无数女性在历史长河中的苦痛写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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