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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4-25
县林业局系奉节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森林生态环境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国土绿化事业,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
(二)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,并组织实施;
(三)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;
(四)指导国有林场、苗圃、森林公园和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;
(五)监督林木、竹材的采伐与运输;
(六)组织指导林地、林权受理,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、占用进行初审;
(七)负责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;
(八)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;
(九)指导县林业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;
(十)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和病虫防治检疫工作;
(十一)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一般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;
(十二)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,以及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